化学实验中心学生实验守则
发布人: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20-05-15   浏览次数:362

一、学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实验室做实验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
二、实验前,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。

三、学生应认真完成实验准备,经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检查认可后,方能启动实验仪器设备,正式开始实验。

四、实验时,要严肃、认真,爱护公物,正确操作,仔细观察,认真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。不得喧闹谈笑,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。

五、对实验的方法步骤及实验仪器设备如有疑问,应向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提出。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,待排除隐患后方能继续实验。

六、实验中,如发生仪器设备损坏,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,在查明原因后,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,要照章赔偿,追究责任。

七、实验时要注意安全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。发生安全事故时,要沉着冷静,不要惊慌失措,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、水源、气源等,听从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挥。

八、实验结束后,实验数据要经指导教师审阅、签字,并整理好试验中使用的各种工具、材料、仪器设备等实验用品,经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同意后,方能离去。

九、学生应按时送交实验报告,教师按规定进行必要考核。实验报告不及格者必须退回重做。

十、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科学实验技能,提倡由教师组织或学生自己申请,在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外做些探索性、研究性实验,所做实验需事先向有关实验室提出申请,经批准同意后,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。

十一、本守则由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督促学生严格执行。对不遵守本守则的学生,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可责令其停止实验。

化学实验中心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