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实验中心消防安全制度
发布人: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20-05-15   浏览次数:80

 

1.各房间安全员需切实负起责任,下班时检查水、电、气、药。所有实验室必须做到有毒药品、气体钢瓶、电加热器等的使用和保管工作。

2.严禁在有机实验室内使用明火,实验中心大楼整体为禁烟区。

3.人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、消防设备和设施,无火险不准擅自挪用,不准玩耍、损坏消防器材设备。

4.学生实验时,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讲安全知识,消防设备和灭火器使用方法等有关知识。

5.用易燃易爆物品时,严禁明火,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。一旦发生火灾事故,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应先切断电源,使用灭火器救火,并大声呼救,及时打119报警。

6.实验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应用多少领多少,严禁大量囤积易燃易爆物品,以免发生意外事故。

7.烘箱、电炉、马弗炉、搅拌器、电加热器、冷却水等原则上不准过夜工作。确需过夜的须经中心主任同意,并有专人值班。使用电炉加热时,使用人员不能离开,离开时应托其他人照看或切断电源。

8.使用电器时,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定,不能擅自拉接电线。不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(如开关、插座插头、接线板及用电器等)。避免触电事故发生。一旦发生触电事故,应先切断电源,并及时施以救治。

9.实验完毕离开时,必须检查水电是否关闭或切断,确认无误才能离开。

10.自行安全检查中发现设备和设施问题需及时向中心主任报修,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实验室必须及时报学校相关部门整改。

11.各实验室应在校逐级防火责任制基础上,建立中心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网络,制订实验室消防安全实施细则,包括岗位责任制和学生实验安全守则。

化学实验中心制